各系部:
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,培养和造就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,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,体现激励机制。根据内教学工字〔2015〕8号文件《关于开展2014-201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“优秀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 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,学院开展评选校级“优秀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 ”,并推荐自治区级“优秀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 ”的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.评选院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,必须为通辽职业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;评选自治区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,必须为通辽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层次在籍学生(普通专科及五年制专科转段后学生)。
2.原则上2015年毕业学生只参评“优秀毕业生”,不参评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。
二、评选标准
(一)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标准
参考学院及系(部)相关文件中的规定执行。
(二)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标准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;遵守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;具备正确的择业观。
2.专业知识扎实,成绩优秀;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优秀;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。
3.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团结同学,品德优秀,文明礼貌,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。
4.获得两次及以上(可含本年度)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 ”、或“优秀团员”等称号。
(三)评选自治区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必须为本年度院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获得者。
(四)评选各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体育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各系(部)要成立评审小组,严格把关,认真审核各种评审材料。
2.评选工作必须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公开,公正、公平。不得出现拉票,买票等违纪行为,一经发现,除取消候选人参选资格外,将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。
3.各系(部)根据班级上报名单,参照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平时的综合表现,可做适当调整,确定向学院推荐人选。但“三好学生”候选人必须在所在班级学习成绩居前列的同学中产生。
4.各系(部)于3月22日11:00之前将相关评审材料统一报送院学生处学生科(区级优秀学生材料3月22日前,院级3月31日前),学院统一公示,逾期将取消评选推荐资格。
5.评审材料包括:
“三好”“优干”“优毕”候选人登记表;职业学院评选“三好”“优干”“优毕”候选人花名册(纸质和电子版两种,电子版上传到 zyxyxsc@sina.com信箱;由教务处盖章的候选人2014-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单。
推荐为区级“三好”“优干”“优毕”候选人的,需另行提交本人先进事迹材料和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。
希望各系部认真对待,严密组织,顺利完成此次评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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