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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8-2019学年度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 “优秀毕业生”和“优秀班集体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5-22  点击量:

关于评选2018-2019学年度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 “优秀毕业生”和“优秀班集体”的通知

 

各教学系、公共教学部:

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,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,体现激励机制,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表彰奖励办法》(内教学发〔19999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学院决定开展评选2018-2019学年度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 ”“优秀毕业生”和“优秀班集体”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

(一)评选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毕业生”的,必须为通辽职业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;

(二)原则上2019年毕业学生只参评“优秀毕业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不参评“三好学生”。

(三)具体名额见附件1

二、评选标准

(一)参考学院及系相关文件中的规定执行。

(二)评选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,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。

(三)欲评选为优秀学生干部的,至少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。

(四)在上一年度所在宿舍不得被评为“黄牌宿舍”

(五)破格条件

对在见义勇为、舍己救人、拾金不昧、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,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,可破格参加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系部要成立评审小组,严格把关,认真审核各种评审材料。

(二)评选工作必须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公开,公正、公平。不得出现拉票,买票等违纪行为,一经发现,除取消候选人参选资格外,将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。

(三)各系根据班级上报名单,参照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平时的综合表现,可做适当调整,确定向学院推荐人选。但“三好学生”候选人必须在所在班级学习成绩居前列的同学中产生。

(四)各教学系于66日中午下班前将相关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处学生科,学院统一公示,逾期将取消评选推荐资格。

(五)评审材料包括

通辽职业学院“三好优干优毕”登记表;“优秀班集体”申请表(自行双面打印,一式两份);通辽职业学院评选“三好”“优干”“优毕”“优秀班集体”候选人花名册(纸质和电子版两种)。

推荐为三好学生的提供学习成绩排名(加盖教学系公章);推荐为“优秀班集体”班级的,需提供候通辽职业学院“优秀班集体”申请表和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。

附件:各类评优表格模板

希望各系部认真对待,严密组织,顺利完成此次评选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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