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。
2、 新生预申请系统导入学生信息。
3、 将预申请学生名单表上盖公章,报到县区资助中心,学生出示材料: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。录取通知书原件(新生)、学生证、户口薄原件。
4、 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正式申请,提交材料到旗县资助中心,包括: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《申请表》原件、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录取通知书(学生证)复印件。
5、 旗县资助中心核对预申请信息,审核通过。
6、 签订合同。
7、 借款学生须持学生身份证,《借款合同》、《受理证明》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现场办理录入回执手续。
8、 学院资助中心录入回执提交后,旗县资助中心审核通过。
9、 旗县资助中心汇总上报到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审核受理通过。
10、 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审核,上报到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审批。
老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流程
11、 贷款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;
12、 学生本人到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;
13、 贷款学生到户口所在地旗县资助中心办理;
14、 贷款学生持学生证、贷款合同、受理证明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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